夫妻结婚了,又不住在一起会有什么后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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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1-25 03:00
- 提问者网友:黑米和小志
- 2021-01-24 23:59
夫妻结婚了,又不住在一起会有什么后果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孤老序
- 2021-01-25 01:24
爱情和婚姻生活中的双方不可缺少一定质量的感情基础的存在,而双方之间的生理需求也是一种影响到爱情和婚姻生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分居的爱情和婚姻生活对于双方来说都是存在一定危险性的,失去的不只是彼此之间的相聚,更会让感情慢慢流失,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多争取彼此在一起的机会,当然并不是分居的爱情和婚姻都会出现问题,这还看彼此之间的自我约束力。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话散在刀尖上
- 2021-01-25 01:35
对于这种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不同情形下会有不同的法律后果。
根据1994年2月1日实施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者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也即是说该条例生效后我国在婚姻制度上便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关系,而在此日期之前形成的事实婚姻关系仍受法律保护。
我国现行婚姻登记制度侧重对合法登记婚姻的保护。故新的事实婚姻关系虽然不受民事法律的认可,但仍受刑法关于重婚罪的调整。根据最高院相关批复,上述条例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具体而言,以下三种情形会有不同的法律后果:
1.1994年2月1日之后,男女双方均未与他人登记结婚或丧偶的情况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即便按照传统习俗举办婚礼并结婚生子,但仍不具有法律上的合法婚姻关系,只能算作同居关系。如果感情破裂很有可能出现财产分割、小孩抚养纠纷,但往往却因不注重保留证据而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如果一方死亡,另一方并不享有法定继承权,这在丧偶老人“夕阳恋”中会较多出现的问题。
2.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没有配偶但与有配偶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经法院审查,认为男女双方确是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即以夫妻关系相待,群众也公认的,则应认定事实上的重婚。有配偶者构成重婚罪,没有配偶的另一方若对此知情,也构成重婚罪。
3.1994年2月1日之前已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的,但在此之后与他人登记结婚的,登记婚姻受法律关系保护,但登记结婚后仍保持原来的事实婚姻关系,则构成重婚罪。1994年2月1日之前已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1994年2月1日之后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因前后两个婚姻均不受登记保护,则行为人不构成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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