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 仲 永》(12分)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小题1】根据文意,写出下列加点字词的意思。(4分)
(1)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2)不能称前时之闻
(3)泯然众人矣 (4)贤于材人远矣
【小题2】 下列句中加点词用法和意义相同的一组是 (2分)。
A、并自为其名 愿为市鞍马 B、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其此之谓乎?
贤于材人远矣 则受于人者不至也 D、不能称前时之闻 仲永之通悟
【小题3】将下面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4分)
⑴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⑵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小题4】方仲永这一故事的结局是什么?读完本文,你悟出什么道理?(2分) (4分)(1)聚,团结;(2)相当,相称(3)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 (4)胜过,超过。
《伤 仲 永》(12分)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
答案:2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2 12:20
- 提问者网友:無理詩人
- 2021-03-22 09:11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底特律间谍
- 2020-12-21 10:13
(答案→)(4分)(1)聚,团结;(2)相当,相称(3)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 (4)胜过,超过。 解析:先要大到了解全文的内容,弄清句子的意思,根据句意和对文言常用词的掌握来判断字词义。解释时要注意辨析词义和用法的变化,根据语境判断字词义。试题分析:注意题干中的提示,“意义”指字词的含义,“用法”词的变用,哪一点“相同”都可相同都可以。了解文言常用字词多个义项,根据语境判断,进行比较。考点:理解常见文言虚词在文中的意义。能力层级为理解B。【小题3】试题分析:疏通全文,在全文语境中大致了解句子的意思,解释清楚关键词语奇、稍稍、宾客、或、乞、利、其然、日、板、环谒、学,最后疏通句子。所学课文,做过翻译练习要加强记忆,可直接写出译句。考点:理解或翻译文中的句子。能力层级为理解B。【小题4】试题分析:本文是所学课文,根据所学所记直接回答即可。结果即“泯然众人矣”一句,道理即可从“天才”与“后天培养”关系来讲。考点:概括作品主题。能力层级为分析综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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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毛毛
- 2020-07-30 13:30
这个问题的回答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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