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身伤害赔偿金所买的房子,能被配偶所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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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27 07:11
- 提问者网友:了了无期
- 2021-03-26 10:34
用人身伤害赔偿金所买的房子,能被配偶所得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底特律间谍
- 2021-03-26 11:33
不可以。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一方财产。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鸽屿
- 2021-03-26 12:53
人身伤害赔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用这笔钱来买房,也只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形式上的转化而已,其属于单方财产的性质并未改变。如果夫妻离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人身伤害赔偿金所购买的房子属于之前受到人身伤害的一方所独有,另一方无权分割。除非受赔偿者心甘情愿地把房产赠送或分割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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