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识论与唯名论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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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4-16 17:37
- 提问者网友:人傍凄凉立暮秋
- 2021-04-16 08:36
唯识论与唯名论之争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山河有幸埋战骨
- 2021-04-16 09:04
应该是唯实论与唯名论。
波菲利问题
波菲利在《亚里士多德范畴篇引论》中将亚里士多德与柏拉图二者思想的分歧归结为关于共相性质的三个问题:(1)共相是独立存在的实体,还是仅存于思想中?(2)如果共相是实体,它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3)如果共相是无形的,它是与可感物分离的还是存在于可感物中?波爱修在对该文进行注释时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探讨。自此之后,波菲利问题引起了经院哲学中长期的争论。争论大体分为唯实论(realism)与唯名论(nominalism)两派。前者主张共相是真实的存在,殊相只是其现象。后者主张殊相才是真实的存在,共相只是概念、语词而已。
极端唯名论与极端唯实论
(1)极端唯名论——洛色林。殊相是现实的存在,共相不过是存在于思想中的“声息”或“名词”。一切词语只表示个别事物,个别概念表示单个个别事物,一般概念表示一群个别事物。
(2)极端唯实论——安瑟尔谟。批判洛色林的极端唯名论,认为洛色林的错误在于仅从感觉出发,缺乏理性抽象能力。事物之所以是真的、善的,就在于它们分有了最高的真和善,即上帝。因此,感官对象并非真正的存在,只有理性所认识的共相才是,它是先于个别事物而独存的实体。
温和唯名论与温和唯实论
(1)温和唯名论或概念论——阿伯拉尔。对于波菲利问题的回答:第一,只有个别事物才是独立存在的实体,共相不是实体,也不表述个别事物之外的某种实体;第二,共相作为名词是有形的,作为概念、意义则是无形的,但心灵中有关于它们的印象;第三,共相表述事物存在的共同状态时在可感物之中,但共相把握这一状态的方式却在理智之中,表现为心灵的一般印象。
阿伯拉尔增加的问题:种属(共相)是否必有因命名而来的事物?(命名的可感物消失后,共相是否还有意义?)阿伯拉尔的回答是:个别事物产生共相,但共相一旦产生,便有了不依赖于个别事物的心灵印象,即便命名物消失,印象依然存在。总的来说,阿伯拉尔坚持共相只是名词概念,但并未否认共相与殊相之间的关系。
(2)温和唯实论——托马斯•阿奎那。从不同的角度进行理解,共相分别先于、寓于、后于殊相。共相先于殊相(本体论):共相作为理念、形式、上帝创世的原型,先殊相存在于上帝的理性中;共相寓于殊相中(现实性):创世后,共相作为殊相的形式、本质,不可脱离殊相而存在,因此寓于殊相之中;共相后于殊相(认识论):共相作为普遍概念,是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进行理性抽象的结果,因而后于殊相而存在于理智中。
总的来说,托马斯•阿奎那将基督教、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安瑟尔谟、阿伯拉尔的共相理论调合起来,一方面坚持唯实论的“共相比殊相更实在”的观点,另一方面又坚持唯名论的“共相在现实中只能寓于可感物而存在”的观点。但他在根本上仍把共相视为独立的实体,因而更具唯实论色彩。
中世纪晚期的唯名论
(1)邓斯•司各脱。唯名论倾向,接近于阿伯拉尔的概念论。强调个体化原则,区分事物的一般形式(是什么)和个体形式(这一个),认为后者更重要。个体是独立的、完善的存在、自然的目的,真正的知识是个体的知识。认识起源于感觉,再经理性抽象成为概念。因此司各脱也承认共相的存在,但这种存在只能寓于个体中,通过理智抽象获得。
(2)威廉•奥卡姆。批判唯实论从共相推论殊相,认为只有个体殊相才是真实的、独立的存在。共相不能“在物之先”,因这与上帝从空无中创世相矛盾。共相也不能“在物之中”,因为它既是独立的实体又存在于众多事物之中,这也是自相矛盾的。因此,共相只是存在于灵魂中的一种“被设想”之物,是概念、符号,现实中没有对应的实在对象。奥卡姆认为,在可感实体之外附加一层一般实体完全是多余的、冗杂的,“如无必要,勿增实体”。因此,奥卡姆批判托马斯•阿奎那的唯实论,正如亚里士多德批判柏拉图的理念论一样,“实体形式”、“隐蔽的质”、“本质”等都应予以抛弃、剔除。这种思想在哲学史上被称为“思维经济原则”、“奥卡姆剃刀”。
波菲利问题
波菲利在《亚里士多德范畴篇引论》中将亚里士多德与柏拉图二者思想的分歧归结为关于共相性质的三个问题:(1)共相是独立存在的实体,还是仅存于思想中?(2)如果共相是实体,它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3)如果共相是无形的,它是与可感物分离的还是存在于可感物中?波爱修在对该文进行注释时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探讨。自此之后,波菲利问题引起了经院哲学中长期的争论。争论大体分为唯实论(realism)与唯名论(nominalism)两派。前者主张共相是真实的存在,殊相只是其现象。后者主张殊相才是真实的存在,共相只是概念、语词而已。
极端唯名论与极端唯实论
(1)极端唯名论——洛色林。殊相是现实的存在,共相不过是存在于思想中的“声息”或“名词”。一切词语只表示个别事物,个别概念表示单个个别事物,一般概念表示一群个别事物。
(2)极端唯实论——安瑟尔谟。批判洛色林的极端唯名论,认为洛色林的错误在于仅从感觉出发,缺乏理性抽象能力。事物之所以是真的、善的,就在于它们分有了最高的真和善,即上帝。因此,感官对象并非真正的存在,只有理性所认识的共相才是,它是先于个别事物而独存的实体。
温和唯名论与温和唯实论
(1)温和唯名论或概念论——阿伯拉尔。对于波菲利问题的回答:第一,只有个别事物才是独立存在的实体,共相不是实体,也不表述个别事物之外的某种实体;第二,共相作为名词是有形的,作为概念、意义则是无形的,但心灵中有关于它们的印象;第三,共相表述事物存在的共同状态时在可感物之中,但共相把握这一状态的方式却在理智之中,表现为心灵的一般印象。
阿伯拉尔增加的问题:种属(共相)是否必有因命名而来的事物?(命名的可感物消失后,共相是否还有意义?)阿伯拉尔的回答是:个别事物产生共相,但共相一旦产生,便有了不依赖于个别事物的心灵印象,即便命名物消失,印象依然存在。总的来说,阿伯拉尔坚持共相只是名词概念,但并未否认共相与殊相之间的关系。
(2)温和唯实论——托马斯•阿奎那。从不同的角度进行理解,共相分别先于、寓于、后于殊相。共相先于殊相(本体论):共相作为理念、形式、上帝创世的原型,先殊相存在于上帝的理性中;共相寓于殊相中(现实性):创世后,共相作为殊相的形式、本质,不可脱离殊相而存在,因此寓于殊相之中;共相后于殊相(认识论):共相作为普遍概念,是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进行理性抽象的结果,因而后于殊相而存在于理智中。
总的来说,托马斯•阿奎那将基督教、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安瑟尔谟、阿伯拉尔的共相理论调合起来,一方面坚持唯实论的“共相比殊相更实在”的观点,另一方面又坚持唯名论的“共相在现实中只能寓于可感物而存在”的观点。但他在根本上仍把共相视为独立的实体,因而更具唯实论色彩。
中世纪晚期的唯名论
(1)邓斯•司各脱。唯名论倾向,接近于阿伯拉尔的概念论。强调个体化原则,区分事物的一般形式(是什么)和个体形式(这一个),认为后者更重要。个体是独立的、完善的存在、自然的目的,真正的知识是个体的知识。认识起源于感觉,再经理性抽象成为概念。因此司各脱也承认共相的存在,但这种存在只能寓于个体中,通过理智抽象获得。
(2)威廉•奥卡姆。批判唯实论从共相推论殊相,认为只有个体殊相才是真实的、独立的存在。共相不能“在物之先”,因这与上帝从空无中创世相矛盾。共相也不能“在物之中”,因为它既是独立的实体又存在于众多事物之中,这也是自相矛盾的。因此,共相只是存在于灵魂中的一种“被设想”之物,是概念、符号,现实中没有对应的实在对象。奥卡姆认为,在可感实体之外附加一层一般实体完全是多余的、冗杂的,“如无必要,勿增实体”。因此,奥卡姆批判托马斯•阿奎那的唯实论,正如亚里士多德批判柏拉图的理念论一样,“实体形式”、“隐蔽的质”、“本质”等都应予以抛弃、剔除。这种思想在哲学史上被称为“思维经济原则”、“奥卡姆剃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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