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酒店旅客是否属于“入户抢劫”
答案:2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30 14:24
- 提问者网友:佞臣
- 2021-01-29 16:13
抢劫酒店旅客是否属于“入户抢劫”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雾月
- 2021-01-29 17:20
一般情况下酒店宾馆因具有公共性和经营性而不能认定为“户”,如对于短时间居住在旅馆和宾馆内的客人实施抢劫不属于“入户抢劫”。但是,如果旅馆、宾馆整个或者部分房间被长期租用而成为公民生活居住的场所,则因具有了私人性和日常生活性而应该认为属于“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
一、关于“入户抢劫”的认定
根据《抢劫解释》第一条规定,认定“入户抢劫”时,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三是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入户实施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如果发生在户外,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
一、关于“入户抢劫”的认定
根据《抢劫解释》第一条规定,认定“入户抢劫”时,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三是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入户实施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如果发生在户外,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人類模型
- 2021-01-29 18:42
分歧意见:对于本案中周某、赵某、邹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在处理时并无异议,但对该起抢劫是否属于入户抢劫则产生了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周某等三人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属于入户抢劫。在本案中,宾馆的酒店房间是被害人关某租住的私人空间,周某等人在酒店房间内对关某实施抢劫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
第二种意见认为,周某等三人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但不属于入户抢劫。在本案中,被害人关某居住的房间虽然具有一定的私人性,但关某在旅馆内的居住只是暂时的,仍然属于公共场所的范畴,其与刑法意义上的户仍有较大区别,不能因宾馆房间具有一定的封闭性就认为宾馆房间属于刑法概念上的户。
评析: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本案中周某等三人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但不属于入户抢劫。理由如下:
一、刑法概念上的户仅指公民的日常私人居住空间,不能作扩大解释
从目前有关抢劫罪的司法解释规定来看,入户抢劫是指为抢劫进入他人居住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牧民的生活帐篷等。我们不难看出,刑法概念上的户是与公民的日常生活起居密不可分的,它是公民生存的基本私人空间,这种私人空间具有相对的稳定性、持续性、高度的私人支配性,这是户与其他公共场所的区别所在。对于户的含义的理解,实践中有人认为对户应当作扩大解释,将其理解为人们长期或暂时生活、起居或者栖息的场所,不仅包括私人住宅还包括宾馆房间、固定值班人员的宿舍等场所。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信息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