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课本 第四版 魏振瀛主编
第八章民事行为 第五节无效的民事行为
将民事行为无效的种类规定得过宽,不利于保护无过错者或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对此合同法对合同无效的种类进行了修正。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啊 能举个例子吗 合同法修正了又为什么就有利于保护无过错人和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了呢?
民法课本 第四版 魏振瀛主编 第八章民事行为 第五节无效的民事行为
答案:2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03 19:52
- 提问者网友:不爱我么
- 2021-01-02 19:12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愁杀梦里人
- 2021-01-22 06:00
是说书本上解释的无限事由太多了。合同法缩小了无效的事由。比如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只规定为可撤销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雾月
- 2021-01-22 07:22
同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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