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属通过虚开发票发的方式贪污公款,领导只是例行公事的签字通过,一分钱未拿,为什么也被判贪污罪?
答案:2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7 22:56
- 提问者网友:相思似海深
- 2021-02-07 17:10
下属一共贪污8万元,而证明有领导签字的发票只有4万元,法院认定为共同贪污,领导最后竟然被判了5年,真是太冤了。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山有枢
- 2021-02-07 18:41
根据犯罪构成理论,贪污罪在主观上属于直接故意犯罪,即明知或应知而追求犯罪结果的发生,法院认定构成贪污罪,说明认定该领导在主观上属于故意。主观上的认定随意性相对较大,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起主要作用。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天凉才是好个秋
- 2021-02-07 19:26
可以私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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