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监事有什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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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网友:难遇难求
- 2021-02-28 19:51
挂名监事有什么权利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轻雾山林
- 2021-02-28 20:59
问题一:我朋友需要开一个公司,叫我帮忙找一个挂名监事,挂名监事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这样做有什么风险? 光是挂名,不让你管事,这人是你朋友吗?这小子作奸犯科,你跟着倒霉。什么东西?何其毒也!问题二:挂名监事的法律风险,不参与经营和管理,没有股份。在什么情况下要承担民事,刑事责任? 根据监事有无过错确定,有过错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监事-义务和责任(1)遵守公司章程,执行监事会决议;(2)监事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大会同意外,不得泄漏公司秘密,不得擅自传达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办公会会议的内容;(3)对未能发现和制止公司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4)监事在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5)监事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监督职责。监事-特别义务1.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虽然是挂名监事,但是对外,是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建议你与公司签订协议,约定权利义务关系但是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是挂名的话可以免责。问题三:做公司监事人有什么风险 股东:承担经济责任
法人:承担刑事责任
监事:仅监督职责,无经济、刑事责任问题四:是挂名股东不知道又成监事了怎么办 你可以选择辞去监事职务,要求公司另外补选监事会成员。
应该是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把你列入了监事会中。
这个就是挂名股东常常出现的情况,因为不参与经营,所以不知道对方的决策。
而这种事情又不需要到工商局面签文件,所以你并不知情。
你可以提出辞去职务,要求公司重新补选监事会成员就可以了。问题五:有限责任公司 出现问题 监事有法律责任吗? 公司监事的权利义务,主要参考《公司法》。所谓的挂名事务,最好还是不要参与,谁知道要拿你身份证去干什么呢?最好是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写明仅供**用,然后与朋友签好协议,监事仅是挂名,以全面降低风险。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四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若您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谢谢!问题六:公司监事需要负的责任 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公司法》对公司的监事会制度作了许多新的规定,主要集中于为监事会和监事权利的实现提供了许多可操作的途径。 在旧公司法中,监事会虽然拥有临时股东(大)会提议权、公司事务监督权、对董事和高管的质询权等等,但是其实现权利所依赖的途径和手段是缺乏的。 在旧公司法框架下,监事会没有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权和主持权,其提议召开的股东(大)会仍需要通过董事会召集和主持方能进行,在董事会不作为时,监事会将束手无策;监事会对公司事务的监督缺乏技术力量支持,自身也缺乏财力聘请外部机构来实现;监事会对高管的质询权并不能上升到提案的层面,因为旧公司法对监事会的提案权利没有相应规定;监事会没有相应的诉权,无法对董事、高管人员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提出赔偿诉求等等。 可见,在旧公司法框架下,虽然监事会的实体权利是充分的,但在实现实体权利所依赖的程序权利上存在不足,这使监事会的监督权长期形同虚设。而新公司法在这些程序性权利上则作了操作性很强的新规定。 首先,新公司法第41、54、102条规定了监事会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从而可以绕过董事会,直接召集并主持临时股东(大)会,将其所发现的公司重大问题以提案的形式(第54条)及时向股东大会反映。这无疑提高了监事会的监督效率和监督效果。 其次,新公司法赋予了监事会的调查权、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协助调查权和监督财权。新公司法55条规定,监事会或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这为监事会及时发现公司的问题提供了有效的途径。问题七:监事辞职会承担哪些法律风险? 公司法第五十四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五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十六条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十七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一百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一百五十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五十一条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余下全文>>问题八:有限责任公司 出现问题 监事有法律责任吗 5分监事是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中的监督部门司职人员,对公司经营负有一定义务,对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承担法律责任,我为你搜索了含有“监事”的重点法律条文,你要仔细读一读,防止理解有误,你你最好学一学《公司法》和它的三个司法解释,还有《刑法》相关条文。
《公司法》
第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第三十八条
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三条
第五十四条
第五十五条
第五十六条
第五十七条
第七十一条
第八十二条问题九:担任企业监事有什么风险 监事,是股东会的成员,一定是有实际投资的股东会成员。
监事的职责是进行经营过程的经营风险、资金风险、重大投资风险等有权利进行核查,并向董事会汇报的权利。
其他,无什么风险。问题十:一好朋友要开个分公司,说让我做监事,还要交身份证复印件,请问监事有什么义务和法律责任吗? 主要负责审核、查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董事的业务行为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法人:承担刑事责任
监事:仅监督职责,无经济、刑事责任问题四:是挂名股东不知道又成监事了怎么办 你可以选择辞去监事职务,要求公司另外补选监事会成员。
应该是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把你列入了监事会中。
这个就是挂名股东常常出现的情况,因为不参与经营,所以不知道对方的决策。
而这种事情又不需要到工商局面签文件,所以你并不知情。
你可以提出辞去职务,要求公司重新补选监事会成员就可以了。问题五:有限责任公司 出现问题 监事有法律责任吗? 公司监事的权利义务,主要参考《公司法》。所谓的挂名事务,最好还是不要参与,谁知道要拿你身份证去干什么呢?最好是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写明仅供**用,然后与朋友签好协议,监事仅是挂名,以全面降低风险。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四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若您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谢谢!问题六:公司监事需要负的责任 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公司法》对公司的监事会制度作了许多新的规定,主要集中于为监事会和监事权利的实现提供了许多可操作的途径。 在旧公司法中,监事会虽然拥有临时股东(大)会提议权、公司事务监督权、对董事和高管的质询权等等,但是其实现权利所依赖的途径和手段是缺乏的。 在旧公司法框架下,监事会没有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权和主持权,其提议召开的股东(大)会仍需要通过董事会召集和主持方能进行,在董事会不作为时,监事会将束手无策;监事会对公司事务的监督缺乏技术力量支持,自身也缺乏财力聘请外部机构来实现;监事会对高管的质询权并不能上升到提案的层面,因为旧公司法对监事会的提案权利没有相应规定;监事会没有相应的诉权,无法对董事、高管人员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提出赔偿诉求等等。 可见,在旧公司法框架下,虽然监事会的实体权利是充分的,但在实现实体权利所依赖的程序权利上存在不足,这使监事会的监督权长期形同虚设。而新公司法在这些程序性权利上则作了操作性很强的新规定。 首先,新公司法第41、54、102条规定了监事会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从而可以绕过董事会,直接召集并主持临时股东(大)会,将其所发现的公司重大问题以提案的形式(第54条)及时向股东大会反映。这无疑提高了监事会的监督效率和监督效果。 其次,新公司法赋予了监事会的调查权、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协助调查权和监督财权。新公司法55条规定,监事会或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这为监事会及时发现公司的问题提供了有效的途径。问题七:监事辞职会承担哪些法律风险? 公司法第五十四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五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十六条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十七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一百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一百五十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五十一条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余下全文>>问题八:有限责任公司 出现问题 监事有法律责任吗 5分监事是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中的监督部门司职人员,对公司经营负有一定义务,对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承担法律责任,我为你搜索了含有“监事”的重点法律条文,你要仔细读一读,防止理解有误,你你最好学一学《公司法》和它的三个司法解释,还有《刑法》相关条文。
《公司法》
第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第三十八条
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三条
第五十四条
第五十五条
第五十六条
第五十七条
第七十一条
第八十二条问题九:担任企业监事有什么风险 监事,是股东会的成员,一定是有实际投资的股东会成员。
监事的职责是进行经营过程的经营风险、资金风险、重大投资风险等有权利进行核查,并向董事会汇报的权利。
其他,无什么风险。问题十:一好朋友要开个分公司,说让我做监事,还要交身份证复印件,请问监事有什么义务和法律责任吗? 主要负责审核、查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董事的业务行为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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