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这个"未执行"是什么意思?执行了但未执行完能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吗?
5万元执行了2万,已经到半年了.
问一下关于向上一级法院如何申请
答案:3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3 09:59
- 提问者网友:捧腹剧
- 2021-02-12 19:37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冷風如刀
- 2021-02-12 20:04
1、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申请人不必再进行申请,没有时效规定的。
2、执行没有结果是经常发生的情况,主要有几种情形,一是无法找到被执行人,二是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三是被执行人背景复杂无法执行。你的这种情况是其中一种吧。
3、你可以提供被执行人的住址要求法院上门执行,这种情况下,法院应当派员前往执行。当然,住所中没人就没办法了。
4、一般案件执行半年后,没有结果的话,在法院内部就是执行中止处理。这种积案太多太正常了。除非当事人发现明确线索,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故意不执行,否则法院不会再主动去执行。
《民诉法》第203条规定是针对执行法院消极执行情况下,赋予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执行法院的救济途径。
2、执行没有结果是经常发生的情况,主要有几种情形,一是无法找到被执行人,二是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三是被执行人背景复杂无法执行。你的这种情况是其中一种吧。
3、你可以提供被执行人的住址要求法院上门执行,这种情况下,法院应当派员前往执行。当然,住所中没人就没办法了。
4、一般案件执行半年后,没有结果的话,在法院内部就是执行中止处理。这种积案太多太正常了。除非当事人发现明确线索,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故意不执行,否则法院不会再主动去执行。
《民诉法》第203条规定是针对执行法院消极执行情况下,赋予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执行法院的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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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狂恋
- 2021-02-12 21:31
能说具体下执行什么了吗?
- 2楼网友:傲气稳了全场
- 2021-02-12 20:22
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将在一审法院执行立案后六个月没有执行到位的情况说明一下,将申请人的身份证、判决书,以及一审法院出具的执行受理通知书等材料复印,向上一级法院的立案庭递交,就行了。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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