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不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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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4-14 20:40
- 提问者网友:容嬷嬷拿针来
- 2021-04-13 20:46
交通事故认定书制作有时间期限吗?我们这边的交警部门喜欢拖拉办事,交通事故发生4个多月了,还没有拿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今天去,他又说下礼拜星期一再来。问:从处理交通事故到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总共需要多长时间?面对不及时做出认定书的行为,可以到法院以“行政不作为”起诉交警大队吗?谢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雪起风沙痕
- 2021-04-13 21:21
交警队不出具事故认定书,作为事故当事人可以向其领导投诉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也可以去当地纪委,检察院控诉。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管理部门需要在以下期限内出具事故认定书: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管理部门需要在以下期限内出具事故认定书: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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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逃夭
- 2021-04-13 23:23
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也是有期限的,如果到期不出具,你可以到该公安局法制、督察部门投诉该交警不作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第四十九条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
- 2楼网友:孤独入客枕
- 2021-04-13 23:00
可以起诉,不过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 3楼网友:西岸风
- 2021-04-13 21:39
可以向上级单位,特别是督察部门投诉。起诉会把你拖入另外一个泥潭,尽量不要采用,注意,公检法都是一家人。老百姓打起官司来有理也要输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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