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7条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无正当事由未提供而在第二审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接纳。
这是什么意思呢?
关于行政诉讼证据问题求解答
答案:2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30 04:09
- 提问者网友:刺鸟
- 2021-01-29 03:50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十鸦
- 2021-01-29 05:26
金钥匙法律咨询(微信公众号)为您解答:在司法实践中,行政案件的原告或者第三人忽视证据规则,不提交或者迟延提交行政案件证据,认为在行政案件进入二审程序时候对二审法院审判组织再提交证据,即所谓的集中精力打二审官司,这种行为客观上造成了司法资源的浪费,贬损了司法的权威,为保障行政审判程序的公允性和减轻上诉审法院的裁判压力,行政诉讼原告人和第三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交新证据,而没有正当事由没有在一审法院提交的证据,二审法院不再接受这类证据,当然谈不上进行审查证据了。
这里强调的是无正当理由,如果有正当理由则不受此限制,比如归属于政府机关或者本案被告保管的证据,因各种原因政府机关或者本案被告拒不提供,在一审没有获得而在二审程序中通过各种渠道采集证据得到,属于正当事由,可以作为新的证据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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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强调的是无正当理由,如果有正当理由则不受此限制,比如归属于政府机关或者本案被告保管的证据,因各种原因政府机关或者本案被告拒不提供,在一审没有获得而在二审程序中通过各种渠道采集证据得到,属于正当事由,可以作为新的证据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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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何以畏孤独
- 2021-01-29 06:58
1、答案:abd
2、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由法庭出示,并可就调取该证据的情况进行说明,听取当事人意见。”规定,所以a选项正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七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规定,所以b选项正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第五十条“在第二审程序中,对当事人依法提供的新的证据,法庭应当进行质证;当事人对第一审认定的证据仍有争议的,法庭也应当进行质证”规定,所以c选项错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九条“原告确有证据证明被告持有的证据对原告有利,被告无正当事由拒不提供的,可以推定原告的主张成立。”规定,所以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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