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土地使用证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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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1-03 20:33
- 提问者网友:锁深秋
- 2021-01-03 16:54
继承土地使用证过户乙方(女儿)给甲方(父亲)买的房子(普通门市房),房屋落户在甲方(父亲)名下,但是甲方(父亲)过世,房屋由法院判决给乙方(女儿),甲方(父亲)及配偶(母亲)及其他子女同意。契税免税,房产产权证手续齐全。持原有土地使用证办理过户,工作人员说需要缴费19000元。说原有土地使用证没有年限(2000年当地办理的土地使用证是都没有年限的)现在去办理过户,需要缴纳现在往后40年的费用,这个收费正常嘛,当时办理土地使用证已经缴费了,现在只是继承过户还需要交钱嘛?另外工作人员说住宅不收费门市房需要缴费,国家有这个划分嘛?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duile
- 2021-01-10 05:16
如果是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上的房屋的,那可以过户,否则,集体土地是不能转让或者过户的。土地受让人(继承人)提出土地使用权变更申请,到所在村委会签署明确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2.土地受让人(继承人)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原件交国土局(所)工作人员审核;
3.提交土地转让方(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提交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必须包含所有遗产继承权利人的名单及关系);
5.房屋土地转让协议书(即遗产分配方案),必须说明该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一并过户给谁,所有家庭成员签字盖指印(需村委会签署意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6.原《集体土地使用证》
7.房屋土地转让的纳(免)税证明单,到当地地税局大厅办理。
申请人将以上资料备齐后直接到当地国土资源所办理。
2.土地受让人(继承人)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原件交国土局(所)工作人员审核;
3.提交土地转让方(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提交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必须包含所有遗产继承权利人的名单及关系);
5.房屋土地转让协议书(即遗产分配方案),必须说明该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一并过户给谁,所有家庭成员签字盖指印(需村委会签署意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6.原《集体土地使用证》
7.房屋土地转让的纳(免)税证明单,到当地地税局大厅办理。
申请人将以上资料备齐后直接到当地国土资源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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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长青诗
- 2021-01-10 06:54
其实,只要你父亲继承了你爷爷的遗产,他可以到土地管理部门去把土地使用证上的名字改过来得啊!首先,你父亲是你爷爷的法定继承人,你姑姑大爷们又去公证放弃继承权,那么,只要你父亲拿着公证处证明,和你父亲的身份证,你爷爷奶奶的死亡证书,户口本,土地使用证,到土地登记部门去改了,就雷打不动的,是你父亲的了。
另外,即使你父亲没这样做,你姑姑大爷既然已经公证放弃你爷爷的遗产了,他们也不会再来要了吧,即使要,他们本来已经放弃了的权利,并经过了公证,是不能再享有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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