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位合伙人设立普通合伙企业,企业经营一段时间后,丙合伙人决定将自己持有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丁,经查,合伙协议中未对该种转让行为作出约定。
答案:2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1 23:37
- 提问者网友:藍了天白赴美
- 2021-02-01 04:37
1.[单选题]甲、乙、丙三位合伙人设立普通合伙企业,企业经营一段时间后,丙合伙人决定将自己持有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丁,经查,合伙协议中未对该种转让行为作出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丙转让财产份额后通知其他合伙人 B.丙只需要在转让前通知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人 C.丙转让前须经半数以上的合伙人同意 D.丙转让前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ABCD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过活
- 2021-02-01 05:37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将其出资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人的,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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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逃夭
- 2021-02-01 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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