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进了一家厂,上了十天班我觉得压力好大.我不想做了,找老板辞职,她不批.请问她有权扣留我吗?还有我这十天的工资有吗?
请大家帮忙一下,告诉我该怎么办.谢谢
我刚进了一家厂,上了十天班我觉得压力好大.我不想做了,找老板辞职,她不批.请问她有权扣留我吗?还有我这十天的工资有吗?
请大家帮忙一下,告诉我该怎么办.谢谢
劳动者辞职,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即可,不需得到单位的批准。离职时,若领取不到工资及离职手续,你收集证据后,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