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长春有一套一楼的公有房,房票子的,几年前用作门市房租出去了,房子是归长春房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房票子钱是正常缴纳。房地公司起诉我还要缴纳协议租金,如不交请求收回房屋。如不交它有权收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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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4-23 23:54
- 提问者网友:相思似海深
- 2021-04-23 11:12
我在长春有一套一楼的公有房,房票子的,几年前用作门市房租出去了(需要在房地公司办理手续吗?需要的话要办理什么手续?),房子是归长春房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房票子钱是正常缴纳。房地公司起诉我要缴纳协议租金,请求收回房屋,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如不交请求收回房屋。如不交它有权收回吗?协议租金必须交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夜余生
- 2021-04-23 12:02
你必须交纳房租的 因为房子产权你占60% 房地集团(就是以前的房产经营公司)占40% 你交纳房租 对方负责维修 你也可以把产权买断 但是还要看你的房子新旧程度 4成新的房子 对方卖不了多少钱也不会卖的 这个有规定 你的用房性质是住宅 你租出去搞商业 当然不可以啦 你没按正常时间交纳房租 对方当然有权利收你的房子 房地集团(就是以前的房产经营公司)地点就在长春市前进大街一号 电话0431-85542999
广场的南侧 他的物业公司就在康平街一个胡同里面 不记得叫什么胡同啦 我认识他们领导 有什么事可以QQ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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