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辞职工资和赔偿咨询?
答案:2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8 13:05
- 提问者网友:轻浮
- 2021-02-18 07:56
我08年1月13日到现在公司工作,口头承诺试用期1到2个月,但是到现在4月份还未签定任何合同,我现在想辞职去其他单位。应提前多少天和现在单位说,还有何其他注意的事项。3月份的工资在4月10日发,我是否应该拿到3月份到4月份辞职前的工资,公司是否应赔偿我保险?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荒野風
- 2021-02-18 09:25
可以拿到工资,如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直接提出辞职。并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应该可以补办保险的。代理仲裁。
用工之日起三十天内,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从用工满三十天后要求给付双倍的工资.
应该可以补办保险的。代理仲裁。
用工之日起三十天内,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从用工满三十天后要求给付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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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神也偏爱
- 2021-02-18 09:54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部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者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是经济补偿计算的法律依据。你可以据此算出你应该得到的经济补偿。如果你确实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违反合同法的规定,你辞职的同时有权向你所在的用人单位请求补偿,不能实现时,应该依法向法院起诉。
二、你在用人单位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的任何规定的情况下自动申请辞职,不能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必须符合经济补偿的七种情形(略),这七种情形的其中涉及到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你可到新华书店买一本劳动合同法核对),如果你都不符合,那么你在辞职后的赔偿要求就不能实现,没有法律依据。
三、关于加班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你已经有五年的的合同劳动期,如果所有加班你都有记载,而且是超时加班的,你应该在当地找一名律师好好帮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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