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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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14 14:44
- 提问者网友:niaiwoma
- 2021-02-14 00:18
中山市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是怎么规定的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底特律间谍
- 2021-02-14 01:50
您好,首先你要申请工伤认定,之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来决定上述的补偿标准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愁杀梦里人
- 2021-02-14 03:07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到24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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