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夫妻分居五年能离婚吗
答案:3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9 09:34
- 提问者网友:暗中人
- 2021-02-09 02:50
我在五年前因为家庭暴力起诉离婚,但没有保留证据,他也不愿意离婚,终没离成。后一直在外打工,现在我离婚行吗?他又不愿意怎办?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拾荒鲤
- 2021-02-09 04:12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应准予离婚。此规定包含了两个要件:第一、因感情不和;第二、分居满两年的。只有二者同时存在,才能成为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
《婚姻法》所规定的“分居两年经调解无效准予离婚”,是建立在“感情不和”这个基础上的,这种分居是主观原因造成的,如婚姻基础不牢固、婚后没有培养起夫妻感情、婚后夫妻感情破裂而分居满两年的,而不是因为工作、学习、身体状况等其他客观原因造成的。上述案例中,龚先生与范女士虽有分居两年的事实,但并不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而是由于女方不能生育,男方迫于父母的压力所致。故法院以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为由,判决驳回龚某的诉讼请求,是正确的。
因此建议:不管是采取何种分居形式,一旦做出了分居决定,应注意做好分居事实的证据保全工作,双方最好能签订分居协议。在审判实践中,有分居协议的当事人,判离的请求更易被法院接受,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是有益的。
《婚姻法》所规定的“分居两年经调解无效准予离婚”,是建立在“感情不和”这个基础上的,这种分居是主观原因造成的,如婚姻基础不牢固、婚后没有培养起夫妻感情、婚后夫妻感情破裂而分居满两年的,而不是因为工作、学习、身体状况等其他客观原因造成的。上述案例中,龚先生与范女士虽有分居两年的事实,但并不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而是由于女方不能生育,男方迫于父母的压力所致。故法院以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为由,判决驳回龚某的诉讼请求,是正确的。
因此建议:不管是采取何种分居形式,一旦做出了分居决定,应注意做好分居事实的证据保全工作,双方最好能签订分居协议。在审判实践中,有分居协议的当事人,判离的请求更易被法院接受,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是有益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梦中风几里
- 2021-02-09 05:58
应该可以!
- 2楼网友:低血压的长颈鹿
- 2021-02-09 04:23
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你没有时间处理离婚诉讼,可以委托律师帮你代理此诉讼。
如果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等的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人民法院受理后一般采取两种方式解决:一是调解离婚,是指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调解下,就财产分割、子女养育等问题达成一致,人民法院批准其离婚并制作离婚民事调解书,作为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法律文书。二是判决离婚,是指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形下,就离婚案件的具体情况就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养育等作出离婚判决。
通常一审是在立案后3-6个月内判决(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一方不服提起上诉的,二审是在立案后3个月内判决。
若对方坚决不离婚,而你又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则第一次诉讼通常不会判离;需要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离婚,此时一般会判离。
关键是搜集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的证据或对方过错的证据,及财产分割的证据。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所以,经常有咨询者提问:夫妻分居满两年,法院就可以判决离婚吗?对于这个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去全面把握。
一、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有些夫妻,他们感情尚好,也不愿离婚,但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实行分居。这种情况,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条件。
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
二、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
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
其次,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
三、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简单的理解为分开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条件所限,并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别居住。但是,这种分居并不排除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他们可以利用种种办法,来满足夫妻之间的相互需要。所以,作为法定应准予离婚的夫妻分居的实质,在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并持续长达两年。
四、“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
我国婚姻法虽然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规定为法定的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但是,在实践中要想凭借这条规定而达到离婚之目的,却着实不易。因为,诉讼的灵魂是证据,法庭认定必须要靠证据的支持。要想证明夫妻分开居住容易,但要证明夫妻之间连续满两年未有性生活,却谈何容易。特别是在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而另一方坚持不离的情形下,这种个人隐私性极强的证据,就更难举出。所以,对于那些想依靠婚姻法“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而希望法院判决离婚的人,着实需要三思而行,慎之又慎。 答案补充 武汉律师 法律上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只要双方没有在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或者提起诉讼后,经法院调解、判决离婚,那么不论分居多长时间,婚姻关系都存在。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在离婚诉讼中,经调解无效后,有“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情形,法院应判决离婚。但不是说双方分居满二年,婚姻关系就自动解除了。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信息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