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可不可以继承公婆财产?
答案:3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15 14:46
- 提问者网友:欲望失宠
- 2021-03-14 23:09
我丈夫死的早,公公婆婆一直都是和我一起生活的,也一直由我照顾的,虽然丈夫还有个弟弟,但是基本上就没有管过公公婆婆,公公婆婆去年去世后,遗留下一套房屋,现在丈夫的弟弟要求我们搬出去,说是由他继承房屋,我一个妇女也斗不过他,请求法律专家帮帮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杯酒困英雄
- 2021-03-15 00:42
继承法有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但同时你丈夫的弟弟也有继承权,不过如果他有能力和条件抚养父母而不尽义务的话,应当少分或不分。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总而言之,房子肯定有你的一份或大部分,如果争不过的话,打官司吧!
但同时你丈夫的弟弟也有继承权,不过如果他有能力和条件抚养父母而不尽义务的话,应当少分或不分。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总而言之,房子肯定有你的一份或大部分,如果争不过的话,打官司吧!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像个废品
- 2021-03-15 03:12
有的
- 2楼网友:鸽屿
- 2021-03-15 01:35
1、儿媳不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
2、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儿媳与公婆相互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只有具有亲生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公婆与儿媳之间,岳父母与女婿之间,均不发生继承关系。
3、当然,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种情况下,儿媳有权继承公婆的遗产。
继承法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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