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会劳动法的大大们来看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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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5-13 19:33
- 提问者网友:我一贱你就笑
- 2021-05-13 09:45
我们厂现在上班是每天12小时,加班费才1块1小时,计件的。计时的才4块多1小时!星期六加班没双倍工资的!还有就是正式员工辞工不到!我就是想知道这有没违反劳动法,违反了第几条?知道的告诉下,谢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风格不统一
- 2021-05-13 09:55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二)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应以: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按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为: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超过了就算加班。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狂恋
- 2021-05-13 10:22
加班都是应该有加班费的。如果在超过法定的工作时间之外没有给予相应的报酬,那么用工单位确实违反了劳动法,可以去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去法院起诉
- 2楼网友:第幾種人
- 2021-05-13 10:06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我要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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