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年限延期 走什么程序
答案:3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31 10:34
- 提问者网友:杀生予夺
- 2021-01-30 17:47
各位:请问一下,法院查封某人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以偿还其债务,由A通过拍卖竞得,原使用年限(商业用地)剩下34年,现在A想补交出让金,让此年限延长为40年,具体该怎么操作?程序怎么走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刀戟声无边
- 2021-01-30 18:50
若综合兼容住宅,那么到期后自动续期,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若是其他,在到期的前一年申请续期,经批准后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现状无需走招拍挂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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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佘樂
- 2021-01-30 19:35
具体交多少钱不清楚,现在没有明确的规定,肯定要交土地出让金,交过之后,原来多少年,在给你补多少年,如果你原来是20年.补交之后也应该是20年,不过跟楼上说的一样,没听说过20年的,40 50 70的,就没听说过20的
- 2楼网友:洒脱疯子
- 2021-01-30 19:10
个人认为,首先,该宗在A取得前是通过相关程序给的某人(以你说的应该是某人为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已经约定该宗地的使用限,后法院拍卖该宗地,是在现状的基础上拍卖的,时间肯定是剩余年限34年,国家在这34年内不会收取你的土地出让金,如果你想申请为40年,国家一般是不会同意的,比如一栋楼有30户,其中一户存在你说的情况要求改期限,而其它不改,那到时国家想收回时不是乱了。但你到34年后你可申请延期,那是得重新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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