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aqsiq.gov.cn/xxgk_13386/zxxxgk/201503/t20150306_433616.htm
关键点是不是在于 苄基腺嘌呤(无根剂) 自始至终没被证明为有毒,2010年前就是食品法里的合法添加剂.到了11年末卫生部用了个"缺乏食品添加剂必要".不再是食品法添加剂名录里内容. 这个情况,就引起了人的误解:不是食品添加剂 就是有毒有害,这逻辑是不是有问题呢?所以,现才有领导们开会并出来做说明.
你好,国家质检总局的更正建议当前豆芽 无根剂 的使用不违法,以前判为违法的 能撤销么
答案:2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30 05:20
- 提问者网友:川水往事
- 2021-01-30 01:39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由着我着迷
- 2021-01-30 02:15
你的问题涉及到法律的溯及力情形:
1、从新原则
新法对于其生效前未经审判或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一律适用,即新法具有溯及力。这一原则强调新法,适应当前的社会情况,有利于预防犯罪。但是,对行为时法未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依新法按照犯罪进行处罚,违背罪刑法定原则,因而有失妥当。
2、从旧兼从轻原则
原则上适用旧法,新法没有溯及力,但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时,则按照新法处理。这一原则弥补了绝对从旧原则的缺陷,既符合罪刑法定原则,又适应当前需要,因而为绝大多数国家所采纳。
对于已生效的判决,一般是没有溯及力的,除非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
1、从新原则
新法对于其生效前未经审判或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一律适用,即新法具有溯及力。这一原则强调新法,适应当前的社会情况,有利于预防犯罪。但是,对行为时法未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依新法按照犯罪进行处罚,违背罪刑法定原则,因而有失妥当。
2、从旧兼从轻原则
原则上适用旧法,新法没有溯及力,但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时,则按照新法处理。这一原则弥补了绝对从旧原则的缺陷,既符合罪刑法定原则,又适应当前需要,因而为绝大多数国家所采纳。
对于已生效的判决,一般是没有溯及力的,除非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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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封刀令
- 2021-01-30 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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