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后原告撤诉,过了几天原告在以同一事实和理由起诉,为什么法院还要受理?
答案:2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1 06:42
- 提问者网友:棒棒糖
- 2021-02-10 06:48
审理后原告撤诉,过了几天原告在以同一事实和理由起诉,为什么法院还要受理?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罪歌
- 2021-02-10 08:09
你担心的是自己重新委托律师所发生的费用。你可以在委托律师时和律师协议好,如对方撤诉则不给付律师费或不全额支付律师费或缴纳律师费后如对方撤诉又起诉的,律师仍需尽委托事务。
对于对方重新起诉的次数没有明文规定,但他每次起诉都会丧失相关的起诉费,这对他来说也是损失。
如多次出现起诉又撤诉现象,你可以拿着法院的裁定到立案的法院说明情况,法院也会考虑,对方是否属于恶意诉讼。
对于对方重新起诉的次数没有明文规定,但他每次起诉都会丧失相关的起诉费,这对他来说也是损失。
如多次出现起诉又撤诉现象,你可以拿着法院的裁定到立案的法院说明情况,法院也会考虑,对方是否属于恶意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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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逐風
- 2021-02-10 08:59
你好!
对于一事不再理的条件是:
1.判决或裁定已经生效的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再起诉,也不得再受理的诉讼原则。 2.经异议裁定而核准注册的商标,任何人不得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申请宣告无效。
解释:就是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的被告人,不得再次起诉和审理。 但是,万一法院还没有对案件进行判决和裁定,那还是可以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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