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已离异,当时我已经满18岁。房子因没有房产证,而不能分割。法院判决我(未婚。女性)与母亲住大房间,父亲住小房间,其余面积共用。黄金首饰我过20岁生日时父母赠送予我。法官就判给我了。近期,父不服法院判决,上诉至中级法院,并且中级法院已经受理,他上诉说,不服管辖区法院判决,要求我归还其黄金首饰一半,并且说我们母女住大房间不公平,说是剥夺了他的阳光 空气 和晒衣服的权利。(大房间是和阳台连在一起的)。要求我们母女留走道给他晒衣服,也就是说他要自由进出我们的房间。
其实我们母女根本就没法和这个无赖居住,他想尽一切办法赶我们走,房子里所有的房门和门框都被其下掉,包括卫生间和厨房的门。我们平常也不去住只偶尔看看。我至今未婚。
想问,这样的情况法院一般会维持原判吗?我应该注意些什么 ?
希望好心人能帮帮我们可怜的母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