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材料:某矿副井架基础设计与施工中,业主要求设计单位邻近矿井的地质勘察资料(业主提供)进行其桩基设计,由于业主要求的工期紧,一周后,设计单位以传真方式提供了没有签字盖章的施工草图,施工单位在没有向监理单位申请开工的情况下便进行了桩基施工,工程完工后,业主委托的测桩单位在第10天进行了测桩,为抢工期,业主口头要求施工单位继续施工承台,由于合同中没有具体写明测桩费用是业主支付或施工单位支付,测桩单位迟迟不提供测桩结果,于是业主命令施工单位在继续施工上部混凝土基础,后业主支付了测桩费,但测桩资料显示其水平推力不够。
问题:
1、 设计、施工、监理、业主的行为违背了那些管理程序或规定?
2、 合理的桩基施工与管理程序是什么?
3、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有哪些,监理工程师是否有权对隐蔽工程进行剥离检查,剥离检查的责任如何划分?
4、 若你是该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下一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