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主动辞职,企业还要赔偿吗?
答案:5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4 12:02
- 提问者网友:眉目添风霜
- 2021-02-23 12:05
公司不景气,没有多少工作,许多员工不上班在家休息,公司只穿厂扁断壮登憋券铂猾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此期间李某提出辞职,公司考虑到自身情况,就批准了李某的请求。后来公司接到了一批订单,生产重新红火起来,李某来到公司以公司将其辞退为由索要赔偿,企业应该答应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妄饮晩冬酒
- 2021-02-23 13:32
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关系的,是否应当支持经济补偿金。但是与之相近的规定有:
首先,《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其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再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首先,《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其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再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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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煞尾
- 2021-02-23 18:54
与E-lawyer法律专家沟通一下, 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妥善处理。
- 2楼网友:往事隔山水
- 2021-02-23 17:27
不用的,他是自愿的
- 3楼网友:十年萤火照君眠
- 2021-02-23 16:04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是企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则企业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反之如果是劳动者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经与企业协商一致,则劳动者无权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李某首先提出解除合同则企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 4楼网友:从此江山别
- 2021-02-23 14:45
Q穿厂扁断壮登憋券铂猾95;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是企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则企业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反之如果是劳动者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经与企业协商一致,则劳动者无权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李某首先提出解除合同则企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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