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骑自行车被一车撞了,交警判了车主全责,车主有全险。之后把我爸送进医院治疗检查为软组织挫伤(左小腿、左足、右膝)因我爸去年做了心脏手术(换瓣膜)恢复得很好,工作不影响。因撞了之后又有胸闷、心悸等现象和INR值有变化。所以除了治疗腿和脚之外还要治疗心脏,后来住了28天的院有所好转,医生建议出院休养,但是具体要休息多长时间没出示证明。在出院的时候发票和出院证明给车主了,现在可能自己已经报了,对我爸也不管不问了,之前的态度一直也不好。因为我把并没有痊愈,还要定期检查,我们找他协商他说一分不出,让我们随便去告!在这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们去告,加上律师费、诉讼费等是不是我们自己掏呢?如果赔大约能赔多少钱,我们划不划的来呢?因为我们是在北京打工的,如果划不来就不告了!
如果告需要准备那些证据呢? 而且她还说我爸心脏的问题和他没关,就是没撞也有问题。他这样说对不对呢?
希望你们的帮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