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子女随女方生活,女方要更改子女的姓名,但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答案:2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03 16:13
- 提问者网友:山高云阔
- 2021-01-03 01:59
这种情况下女方可以通过申请改户口或学籍吗?如果不改户口,只是在生活中改了对孩子的称呼,合法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woshuo
- 2021-01-07 01:01
相关法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雾月
- 2021-01-07 01:53
你好!
可以通过户籍更改,如改不了,私下在子女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改对孩子的称呼的,询问孩子的意见是最大的关键
打字不易,采纳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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