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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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4-21 14:14
- 提问者网友:风月客
- 2021-04-20 17:14
关于:员工在和老板谈论时,而老板要求员工辞职,且员工的工资怎么结算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几近狂妄
- 2021-04-20 17:37
试用期内,支付全部工资
转正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低血压的长颈鹿
- 2021-04-20 22:02
您好:
为您解答。
1,如果是老板与您协商,要求您辞职,若您没有: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那么,您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如果您不要求继续的,公司必须支付您赔偿金。
具体的金额,是每一年支付一个月赔偿金;不足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赔偿金;超过6个月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算。
赔偿金的标准,是过去工作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
2.您的工资可以正常结算,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劳动时间结算。
- 2楼网友:十年萤火照君眠
- 2021-04-20 20:24
主要有三种情况: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双方协议处理。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3.在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 3楼网友:北方的南先生
- 2021-04-20 19:34
谈论辞职吗?如果是按劳动法可以认定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该给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
按一年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到半年补半个月工资。
你可以向当地工会或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他们免费为劳动者提供法律服务,联系电话可以查询当地114。
我建议你,平时搜集好证据,如厂牌,工资条等。以便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
- 4楼网友:胯下狙击手
- 2021-04-20 18:08
这要看是什么情况了:如果员工没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而老板要求员走人的话呢,就是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合同,从而终止劳动关系,如果要员工走这个时间是在一个月后,那么老板除了要结清员工所有工资外,还要支付员工自2008年1月1日后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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