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们有一个4个月大的女儿,因女方患有心脏病已不能给孩子喂人奶,经常是男方给孩子买奶粉什么的,女人没有能力买,男方很想要这个孩子,请问孩子应该谁养?
在结婚期间因为了生活一共借款15万8 ,其中买车借款23000元,给女方看病借款15000元,承包种地借款120000元,《承包种地的钱女方不想承担,理由为不知道借的这些钱》 这样的债务该如何负担? 还有因女方在结婚期间得心脏病,也就是嫁到男方家中的了心脏病,男方对女方有过暴力行为,以此为理由男方索要精神损失费,请问合理吗?
请问我们有一个4个月大的女儿,因女方患有心脏病已不能给孩子喂人奶,经常是男方给孩子买奶粉什么的,女人没有能力买,男方很想要这个孩子,请问孩子应该谁养?
在结婚期间因为了生活一共借款15万8 ,其中买车借款23000元,给女方看病借款15000元,承包种地借款120000元,《承包种地的钱女方不想承担,理由为不知道借的这些钱》 这样的债务该如何负担? 还有因女方在结婚期间得心脏病,也就是嫁到男方家中的了心脏病,男方对女方有过暴力行为,以此为理由男方索要精神损失费,请问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