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题:1998年4月某机械厂向当地一家保险公司投保
答案:2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1-10 07:58
- 提问者网友:伴风望海
- 2021-11-09 16:00
1998年4月某机械厂向当地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保险金额达600万元。同年8月,该厂投保的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保险公司要求该厂增交一定的保费,该厂不同意,要求退保,保险公司不愿失去这笔业务,答应以后再作商议是否要增交保费,但双方后来一直未就此事进行商谈。同年9月中旬,该厂仓库发生火灾,损失金额达50万元,于是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但保险公司以该厂未增交保费为由,不予赔付。请问你认为保险公司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独钓一江月
- 2019-08-01 13:44
具体要看合同是怎么签的如果有约定则依照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有下面几种可能1。由双方协商其实本案中已经协商保险公司不同意2.终止合同3.剧此案双方都有责任在实践中应该是机械厂违约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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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千杯敬自由
- 2019-08-20 06:59
保险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 第三十七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提高保险费也可以解除合同,只要被保险人履行自己的告知义务,保险人没有解除合同保险人就应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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