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08年1月13日与外资公司签订固定合同期三年,到现在未满一年。
2008年12月30日,在合同期内公司以明年任务量少为由,通知对我降薪50%,使我的生活出现了窘迫,连还房贷都困难,我不能接受公司单方面毁约这个决定,我该怎么办?
请问合同期内对我降薪50%怎么办?
答案:2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10 07:44
- 提问者网友:孤凫
- 2021-03-09 14:04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有你哪都是故乡
- 2021-03-09 14:12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发放。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低音帝王
- 2021-03-09 15:40
你好 nba里每个球队都有自己的工资帽(超过工资帽要向联盟另交税款费),为了节约资金,把对球队贡献小,薪水高的球员裁掉(如现在76人的韦伯),裁掉的球员还可以从原先的球队里拿到合同剩下的工资,但当球员被裁掉后,该球员的工资就不算进工资帽内,所以才有现在的顶薪合同之说。 本答案来自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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