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还可不可以继续领取失业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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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06 16:05
- 提问者网友:温旧梦泪无声
- 2021-02-05 15:20
关于还可不可以继续领取失业金的问题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長槍戰八方
- 2021-02-05 15:41
《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丧失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停止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条例》对不得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这是保障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失业人员对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违反本规定擅自终止其失业保险待遇的,有权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失业保险金领取后,再次就业,继续交失业保险,只要又满一年以上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还可以再次领取失业就济金。
失业保险待遇的计算: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其中,累计缴费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增加1年的,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及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24个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后,再次就业,继续交失业保险,只要又满一年以上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还可以再次领取失业就济金。
失业保险待遇的计算: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其中,累计缴费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增加1年的,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及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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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深街酒徒
- 2021-02-05 15:49
直接到当地社保处办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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