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条文上注明的如:十日或者如本判决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服从判决的可以向更高一级法院提起诉讼.,中间的日如何界定?如果在十五日内,而此十五日中间如果包含节假日,又该如何计算?
如果在判决之日起的多少日之内的节假日,就按照自然日计算。
但是如果判决书生效日为节假日的时候,可以顺延到下一个正常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