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工伤裁决赔偿金
答案:3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1 01:03
- 提问者网友:泪痣哥哥
- 2021-01-31 12:51
只管我要了银行卡,但是没几天银行短信发到手机里说里面汇来多少钱现在我已经工伤裁决完了,可是厂子到现在还没给我钱,但是比裁决书上少了近7000元 ,我打电话问厂子是我的裁决钱吗?我把银行卡挂失把钱取出来可以吗?对方回答是我又问为什么少了7000对元呢!厂子只回答给这些就行了,后来又说要我给厂子医药费钱,说保险公司理赔医药费在我的银行卡里让我把医药费还给厂子,我要不给就不给我银行卡请问这样合理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山君与见山
- 2021-01-31 14:25
1、挂失银行卡没有任何压力,不违法,合情合理
2、还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厂子支付利息的,少7000不用管,少一分都要去法院
3、仅供参考请找当地律师
2、还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厂子支付利息的,少7000不用管,少一分都要去法院
3、仅供参考请找当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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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梦中风几里
- 2021-01-31 16:54
你看病的医药费用虽然是你们公司支付 ,但是你生病所用的费用不应该你出的,医疗保险会赔偿给你们厂子,不应该扣你的钱。只要你买过保险。对了,如果说你是工伤的话在去企业申请6个月的上海平均工资,4355一个月乘6 个月。也有3万。他不给,你在仲裁他
- 2楼网友:山河有幸埋战骨
- 2021-01-31 15:29
劳动争议仲裁受理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发生的争议,是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当事人申请,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依法进行仲裁。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工伤职工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不服,不是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没有管辖权。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救济。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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