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名字应聘做导购,
做了11天不想做了,老板不给工资,
去仲裁,会不会因为使用假名字工作受到处分??
我应征的是北京市的导购,当时应聘时我要求签合同,老板没同意
用假名字应聘工作会触犯法律吗?
答案:6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7 04:50
- 提问者网友:美人性情
- 2021-02-26 17:03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独钓一江月
- 2021-02-26 17:09
不会受到法律处分,但是会比较麻烦。
最好先致电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你的情况,看他们的处理意见或建议!
如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再考虑申请劳动仲裁!
最好先致电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你的情况,看他们的处理意见或建议!
如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再考虑申请劳动仲裁!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归鹤鸣
- 2021-02-26 19:41
在中国你正常情况你是拿不回工资的,不要说什么用法律手段,那些对我们来说都是屁话,不过你可以用耍赖,磨,恐吓,等等非正常手段才会有一些效果
- 2楼网友:人類模型
- 2021-02-26 19:22
不构成,如果存在其它的欺诈行为,就触犯法律
- 3楼网友:冷風如刀
- 2021-02-26 19:16
用假名不会触犯法律,只是在维护自己的权力上会有一些麻烦,因为对方会要求你提供真实的身份证件,起诉对方在法庭上也会处于不利的地位。
- 4楼网友:低音帝王
- 2021-02-26 18:53
应聘使用真实名字,不应该另起新名,如果聘用单位给交费参加保险,不用真名对于自己是非常大的损失。
- 5楼网友:拜訪者
- 2021-02-26 18:38
由于你以欺诈、隐瞒真相的手段与单位签订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此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如果仲裁的话,你可能要接受批评教育,但是对于你已经付出的劳动单位还是应该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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