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营业收入额和土地增值税的问题
答案:2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9 11:20
- 提问者网友:星軌
- 2021-02-18 12:37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2007年相关业务如下:开发的小区出售,共30000平方米,质量和品质相同;其中对外出售25000平方米,每平方米卖价0.6万元,对内部职工出售5000平方米,每平方米价格0.4万元。该小区开发时发生下列支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4000万元,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支出3700万元,新建房屋将配套设施支出1300万元,银行贷款利息支出210万元。营业税税率5%,城建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比例3%,不考虑印花税。另外补充下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应该允许加计20%扣除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妄饮晩冬酒
- 2021-02-18 14:04
我来告诉你吧:
一、营业税
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七条、实施细则第二十条,卖给员工的价格5000属于明显偏低,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同期价格核定,即6000 所以,营业税是 30000*6000*5% 剩下的城建税及附加自己算。
二、土增税
这个比较复杂,首先回答你的问题: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以加计扣除20%,这个是在计算扣除项总额的时候,以(地价款+开发成本)*20% 计算;
扣除项目总额=地价款+开发成本+开发费用+税金+加计扣除
其中,开发费用的计算分两种情形:
1、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符合条件的可以据实计算,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按照(地价款+开发成本)*5% 计算;
2、财务费用利息支出不符合条件的,三项费用合计 按照(地价款+开发成本)*10% 计算。
符合资本化条件计入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需要从开发成本中剔除。
一、营业税
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七条、实施细则第二十条,卖给员工的价格5000属于明显偏低,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同期价格核定,即6000 所以,营业税是 30000*6000*5% 剩下的城建税及附加自己算。
二、土增税
这个比较复杂,首先回答你的问题: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以加计扣除20%,这个是在计算扣除项总额的时候,以(地价款+开发成本)*20% 计算;
扣除项目总额=地价款+开发成本+开发费用+税金+加计扣除
其中,开发费用的计算分两种情形:
1、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符合条件的可以据实计算,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按照(地价款+开发成本)*5% 计算;
2、财务费用利息支出不符合条件的,三项费用合计 按照(地价款+开发成本)*10% 计算。
符合资本化条件计入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需要从开发成本中剔除。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老鼠爱大米
- 2021-02-18 14:15
计算土地增值税的收入额指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这句话是正确的。
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
1、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2、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上面所列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信息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