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除事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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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5-03 04:30
- 提问者网友:几叶到寒
- 2021-05-02 07:19
从2004年开始我们在一起生活了六年,亲戚邻居都认为我们是夫妻关系,并以夫妻相称,而且现在还有一个六岁的小孩(是个女儿)我想要女儿,应该怎么解决?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醉吻情书
- 2021-05-02 07:53
你们是2004年开始在一起生活。显然不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生效以前的情况。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生效以后就没有事实婚姻一说了。所以,你们在法律上并不是事实婚姻,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协商解决就可以了。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woshuo
- 2021-05-02 09:39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请求离婚;c.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不过如果女方没有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减免。
如果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可以申请让男方承担,但是是由法院决定的。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又: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3.其实女方可以要求更高的财产,由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至於诉讼费用,女方可以申请男方支付。上文已述。
- 2楼网友:轻雾山林
- 2021-05-02 08:00
1、由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你们属于同居关系,不需要办理“离婚”或所谓的“事实婚姻”,直接离开即可;
2、女儿的抚养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起诉到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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