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共同财产,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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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11 12:09
- 提问者网友:藍了天白赴美
- 2021-03-10 15:20
结婚5年, 老公与别人同居5年,我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们构成重婚,但是出于对孩子的考虑,我只是提出离婚诉讼。婚前没有共同财产,诉讼申请上有精神赔偿费。但是法官说必须要有共同袱郸递肝郛菲店十锭姜财产的情况下才能得到精神赔偿费,否则一分钱都得不到,是这样的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野慌
- 2021-03-10 16:10
一、按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双方没有过错的,没有赔偿。
《婚姻法》第46条规定:“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如果有证据证明,在这4年里,男方未对小孩尽抚养义务的。
1、对方对小孩有遗弃,且情节严重,对离婚有过错;
2、要求对方补偿相应的抚养费。
3、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
相关法律原文: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因一方有四种过错情形之一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这四种法定过错情形是:(1)构成刑法上的重婚行为的;(2)有配偶而与其他异姓同居但尚未构成重婚行为的;(3)实施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致一方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家庭暴力行为的;(4)采取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等手段虐待一方或者遗弃一方的。有以上四种法定过错情形之一,经无过错一方请求,过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婚姻法》第46条规定:“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如果有证据证明,在这4年里,男方未对小孩尽抚养义务的。
1、对方对小孩有遗弃,且情节严重,对离婚有过错;
2、要求对方补偿相应的抚养费。
3、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
相关法律原文: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因一方有四种过错情形之一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这四种法定过错情形是:(1)构成刑法上的重婚行为的;(2)有配偶而与其他异姓同居但尚未构成重婚行为的;(3)实施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致一方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家庭暴力行为的;(4)采取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等手段虐待一方或者遗弃一方的。有以上四种法定过错情形之一,经无过错一方请求,过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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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行路难
- 2021-03-10 17:55
1、夫妻共同财产是指结婚后两人的收入,即你结婚这五年你们俩所有的收入都是你们的共同财产。
2、精神赔偿这个说法在我们中国是不被明确承认的,但是如果你和你丈夫要离婚的原因是因为你丈夫有外遇或者其他过错,那么在判决的时候有过错的一方会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 2楼网友:轻雾山林
- 2021-03-10 16:34
离婚诉讼里袱郸递肝郛菲店十锭姜没有精神赔偿费,你应该要求的是离婚损害赔偿,即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候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一定的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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