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研发无形资产 领用原材料进项税额转出的问题
答案:3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7 14:51
- 提问者网友:爱了却不能说
- 2021-02-26 21:34
按照现行准则规定,自行研发无形资产领用材料,到底要不要进项税额转出?无论资本化支出还是费用化支出都要进项税额转出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平生事
- 2021-02-26 21:55
借:应交税金-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金-认证进项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实际工作中,经常存在纳税人当期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事先并未确定将用于生产或非生产经营,但其进项税税额已在当期销项税额中进行了抵扣,当已抵扣进项税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和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税额中扣除,在会计处理中记入"进项税额转出"。
所谓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是将那些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但购进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数转出,在数额上是一进一出,进出相等。而视同销售是指企业对某项业务未做销售处理,但按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交纳相关税费,需计算交纳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进项税额转出仅仅是将原计入进项税额中不能抵扣的部分转出去,不考虑购进货物的增值情况;视同销售销项税额是根据货物增值后的价值计算的,其与该项货物的进项税额的差额,为应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认证进项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实际工作中,经常存在纳税人当期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事先并未确定将用于生产或非生产经营,但其进项税税额已在当期销项税额中进行了抵扣,当已抵扣进项税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和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税额中扣除,在会计处理中记入"进项税额转出"。
所谓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是将那些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但购进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数转出,在数额上是一进一出,进出相等。而视同销售是指企业对某项业务未做销售处理,但按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交纳相关税费,需计算交纳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进项税额转出仅仅是将原计入进项税额中不能抵扣的部分转出去,不考虑购进货物的增值情况;视同销售销项税额是根据货物增值后的价值计算的,其与该项货物的进项税额的差额,为应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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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毛毛
- 2021-02-26 23:14
不得抵扣,必须转出。
1、转让无形资产,属于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的应税项目。
2、研发无形资产,所领用原材料属用于增值税非应税项目,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如前面已抵扣的,必须将相关进项作转出处理!
3、税法依据为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
- 2楼网友:洎扰庸人
- 2021-02-26 22:41
自行研发无形资产领用材料,到底要不要进项税额转出?
要。这属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转出的进项税计入无形资产成本。
借:无形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费用化的进项税额不用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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