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之约定一方的利益的霸王合同能否解除
答案:2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1 07:16
- 提问者网友:相思似海深
- 2021-01-31 12:15
我被迫与依思Q签订了一份品牌合作合同,但是合同内容全是保证甲方的利益和免责,对乙方没有任何的保护条款,只有违约赔偿甲方的条款,请问这样是霸王合同不,能不能提前结束,会不会单责任?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等灯
- 2021-01-31 13:25
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和四十一条对格式合同的制定与提供做了原则性规定,其目的是:防止格式合同中“霸王条款”的涉入,以加强对处于劣势地位的相对人的利益的保护,使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处于基本平衡的状态,从而符合契约自由和公平合理的原则。
霸王条款,是否有效,要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
霸王条款,是否有效,要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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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西风乍起
- 2021-01-31 14:29
口头合同也是合同,要不你怎么会说霸王条款呢?没合同哪来条款。该内容如果在订立口头合同时约定了,才有资格叫霸王条款,没有约定后来才单方声明的只不过是毁约的理由。没有书面合同事情就很难说清了,有银行的付款凭证找工商局处理比较容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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