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闺蜜合租了房子,住两个月由于房东影响到我们正常生活要退房,房东同意退,但是不退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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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12 04:08
- 提问者网友:王者佥
- 2021-02-11 07:09
我和闺蜜合租了房子,住两个月由于房东影响到我们正常生活要退房,房东同意退,但是不退钱,怎么办?租房子的时候签了半年的合同,签名是闺蜜签的,按手印是我按的,由于我们一开始说的是整租,他说他过几天去外地短时间不回来,我们就同意他睡在次卧,可是他一住就住了两个月也没有要走的迹象,还每天大半夜往屋里领人说话,两个月几乎每天都这样,他也不上班,我和闺蜜每天都上班,早上被他吵得睡不好,天天说他也不管用,我们现在要退房说只住到15号,因为是8.15号住进来的,到10.15号正好两个月整,他说可以退房但是走合同还说我违约了,要我把半年的物业费出了还说物业费半年是900多,我有同事和我们住在一个小区,两个月撑死200就够了物业费,他就是不想退钱还想着法的要扣钱,还让我们把这个月整月的水电费交了,他如果不在这住我们本来用不了多少水电,我们不做饭也不看电视也没用冰箱,他比我们还能浪费水电,之前都是我我们交了百分之八十的他只交了百分之二十的水电费,房东不退钱还骂我,结果就吵起来了,他还动手先打了我,手臂给我打肿了,头发也拔掉了好多,看我报警了他就出去了,警察来了他也没回来,然后警察的意思是我们都这么大了让我们大事化小 小事化无,我应该怎么做?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雾月
- 2021-02-11 07:34
不要理他,跟他说,要么出去,到期再说,不出去就是你违约,你要承担违约责任。房屋租赁给你们了,并签了合同,房东就没有权力进来住,他不肯走那就属于违约,对租赁方正常生活造成影响,时间长达两个月可以定义为骚扰罪,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民法总则
第一百一十一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实际违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 【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一百一十九条 【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民法总则
第一百一十一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实际违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 【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一百一十九条 【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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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duile
- 2021-02-11 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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