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租了一套房子,关于房东的义务有哪些?他不肯把他所有的钥匙交出来,也不肯给我们的那些破家电进行维修,用了十几年的洗衣机漏电漏水,他提出修理费用由我们来出,这合理吗?
我是否属于消费者?我打12315,说我不是消费者,那我是属于什么?我的利益由谁来保障?
我他之间没有通过中介,如何保障我的利益?
但是问题是房东没有给我足够数量的钥匙哦。我要3把钥匙。只给我2把。一把原配一把自己配了给我们的。因此还发生过一次钥匙断在门里的事情,害我去掉50元,自己付。。就连这2把钥匙里的那把赔给我们的也要要回去。
现在我又付了半年的租金。后来他就屏蔽我的手机号码了。用别的号码打过去才可以通。我的打就是“你无权拨叫该号码”晕不?
其实真是感觉上了贼船了。
关于房东和房客的义务及关系
答案:4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3 15:54
- 提问者网友:缘字诀
- 2021-02-03 06:12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骨子里都是戏
- 2021-02-03 07:28
法律保护你的权益呀。你与房东是租赁关系,不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如果你是买房子的话就受这部法律保护了。
首先,房东没有责任把所有的钥匙交给你。如果他私自闯进你的房间的话才会成为侵权,你可以要求法律的保护。
2、本来房子里的用品的修缮应该是由房东来负责,但是租赁合同中也可以规定由承租人负责。但是没有约定的话,应该是由房东进行维护与维修。如果他不给你们维修的话,你可以自己进行维修,并让房东承担维修的费用;或是减少你的租金。
3、如果你们无法协商或是协商不成的话,就只能自认倒霉或是另外再搬出去住了,因为为了几百块钱的租金打官司实在是没有必要。
首先,房东没有责任把所有的钥匙交给你。如果他私自闯进你的房间的话才会成为侵权,你可以要求法律的保护。
2、本来房子里的用品的修缮应该是由房东来负责,但是租赁合同中也可以规定由承租人负责。但是没有约定的话,应该是由房东进行维护与维修。如果他不给你们维修的话,你可以自己进行维修,并让房东承担维修的费用;或是减少你的租金。
3、如果你们无法协商或是协商不成的话,就只能自认倒霉或是另外再搬出去住了,因为为了几百块钱的租金打官司实在是没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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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杯酒困英雄
- 2021-02-03 09:44
前一段时间看到一报道,说的就是房东在房客一直没有出现的情况下,打开房门,并将物品归整。房客回来后硬是说房中有张5万的存折不见了。房主怀疑的说:“我等了三个月都没出现,我刚收拾归整完,他就出现了,哪有什么5万元存折。”哑巴吃黄连。
再等一段时间吧,也许是她们有事(其实应给你们一个电话),要开门一定要有有效的证人。
- 2楼网友:孤老序
- 2021-02-03 09:33
那要看你们的租赁合同是怎么写的了,要是你在租赁合同中写明房东给提供家电那就属于附条件的租赁合同了,他就有义务给你们维修他给提供的家电了,要是没写那就是无偿使用,那样就得你们自己去维修了。至于钥匙的问题,我想房东只要提供你们可以正常使用房屋的钥匙了,就可以了,最好的办法是你们自己换个门锁,对于你说的你属不属于消费者的事情,你们这种行为不受消费者保护法调整的法律关系,由合同法来调整。
- 3楼网友:野慌
- 2021-02-03 07:58
1、房东和房客是基于租赁合同而形成的租赁合同法律关系。
2、作为租赁合同签订的双方,房东主要义务是依照约定交付可供使用的房屋,而房客的主要义务是依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3、根据合同法的意思自治原则,房东与房客可在合同中约定租金金额及支付方式、租赁房屋的用途、维修等条款,将双方的权利义务在租赁合同中进行明确
《合同法》
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二百一十三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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