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情况如下:
1、我父亲有高血压史,年初到A医院去看病,吃了A医院的药数日后身体不适,发生脑溢血,被送往B医院救治,目前康复出院,但留下后遗症;
2、我查看A医院开的药方后发现剂量超出《中国药典》规定剂量的好几倍,于是同A医院进行交涉。
问题1、现在A医院要求我提供我父亲在B医院住院期间的病例、血压数据、出院报告等材料,而我认为只需提供入B医院时的诊断报告和数据即可,因为我怀疑的是A医院的药方出了问题,A医院只需证明该药方和我父亲高血压的升高是否有关系即可,和B医院后续治疗的用药及数据情况没有任何关系。不知我的观点是否正确?
问题2、如果涉及最终的赔偿问题,因A与B所在地不同,我父亲长期生活在B地,但户口在A地,请问是按照哪一个地方的标准进行赔偿?
医疗事故病例是否不提供病例?
答案:2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9 12:37
- 提问者网友:浪荡绅士
- 2021-02-19 08:18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雾月
- 2021-02-19 09:19
上述问题的顺序颠倒一下:
1、赔偿问题。赔偿标准和在哪起诉有关系,如果生活地或户口地的赔偿标准高于受诉法院地,可以按高的标准进行主张。
2、是否是A院药物导致必须经过专家鉴定,而不是个人的推断。即使在鉴定中,鉴定专家也可能要求提供B院的相关病历资料。
3、对于A医院和B医院,如果认为两家医院都存在过错,两家医院都可以被起诉。即使做为诉讼策略考量,也可以选择起诉两家医院。
1、赔偿问题。赔偿标准和在哪起诉有关系,如果生活地或户口地的赔偿标准高于受诉法院地,可以按高的标准进行主张。
2、是否是A院药物导致必须经过专家鉴定,而不是个人的推断。即使在鉴定中,鉴定专家也可能要求提供B院的相关病历资料。
3、对于A医院和B医院,如果认为两家医院都存在过错,两家医院都可以被起诉。即使做为诉讼策略考量,也可以选择起诉两家医院。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西岸风
- 2021-02-19 09:26
这一病例属于手术意外,一般无法打赢官司。关键是你在手术前和他们签订的手术同意书的条款是怎么规定的。如果列出了这些,不属于医疗事故,也不属于医疗差错。所谓纠纷:使病人或家属对医疗单位的处理有疑问,而医院的回答家属不满意,这就是纠纷。 你应该先要求医疗事故鉴定。也可以去法院起诉。要看看你的律师水平。一般都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因为法院一般向着病人。这是我国的法律习惯。还要看法院和医院的关系。打官司时要成本的。看你有无时间和精力,甚至经济支持。我建议如果医院愿意赔偿,可以庭外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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