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项目前置条件
答案:2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3 10:11
- 提问者网友:爱唱彩虹
- 2021-02-03 05:11
行政许可项目前置条件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长青诗
- 2021-02-03 06:03
不太明白你问题的意思,我的理解似乎应当是指不服行政许可决定而进行法律救济的前置程序。如果这样,我的答复是: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由此可以看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没有法律规定的强制前置程序。可以在申请复议或直接提起诉讼间自由选择。
由此可以看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没有法律规定的强制前置程序。可以在申请复议或直接提起诉讼间自由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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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酒安江南
- 2021-02-03 07:16
前置许可项目就是办理营业执照前所需要审批的行业,比如美容美发(卫生局)、餐饮业(卫生局、环保局)、生产加工业(环保局)、网吧(文化局)、音像(文化局)、图书(文化局)等。都是先到工商局核准名称然后再到主管审批的部门进行专项目核准,再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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