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人事打电话协商辞退,应该怎么谈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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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1-19 11:12
- 提问者网友:欺烟
- 2021-01-19 05:45
入职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人事打电话协商辞退,应该怎么谈补偿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痴妹与他
- 2021-01-19 05:57
1、赔偿进入公司始
2、满支付月工资满半按半月支付
3、要我今6月份辞退呢
应赔偿1.5月
4、辞退应提前月收面形式告知员工未提前再支付月工资
5、员工提赔偿
公司按规定入保由离职应该给补足保险
签合同未给员工视未签(要公司说事)入司第二月起领取双倍工资
2、满支付月工资满半按半月支付
3、要我今6月份辞退呢
应赔偿1.5月
4、辞退应提前月收面形式告知员工未提前再支付月工资
5、员工提赔偿
公司按规定入保由离职应该给补足保险
签合同未给员工视未签(要公司说事)入司第二月起领取双倍工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雪起风沙痕
- 2021-01-19 07:08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 2楼网友:走死在岁月里
- 2021-01-19 06:50
补偿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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