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物业管理中,小区的活动中心向业主收费,是符合法?如何处理?
2、业主普遍反映小区内无便民商店,作为物业如何解决?谢谢~
大侠们啊,你们首先要确定这个会所的产权是谁的?是不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还是归其他所有人所有。如果产权归全体业主,法律、法规等对公共部位的收益也有了明确的规定。公共部位也没有强硬的规定不可以收费啊,费用的几点分配也都有了明确的规定。如果是产权归他人所有,你们更没有什么话说了。
小区的活动中心目的旨在为小区的全体业主服务,但是活动中心也需要人员经营与管理。小区业主在活动中心休闲消费是应该缴纳一定的费用的,这部分收入除去开支的盈余部分应该由小区业主委员会管理,属于全体业主收入。
楼主说的是物业管理费吗?物业作为为小区服务的组织是有权向接受服务的业主收取费用的,这种费用在当初业主买房的时候都会提出的,收多少都是有明确规定的。关于第二个问题,作为物业就有义务为业主服务,业主的建议就是物业前进的方向及动力,接到业主的建议及要求作为物业一定要尽快解决业主提出的问题(当然物业肯定要根据自身条件作出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