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所有制的商店,自1991年起为求改观,向银行贷款3万元,银行以商店房照作为抵押。至03年商店意外起火,又因此拖欠银行6万余元,总贷款达11万,自此商店至今未营业,现商店在职职工13人,曾试图办理职工医疗保险,但至今未果,拖欠养老保险长达十年之久。
想了解一下,新的惠民政策。能否有效的帮助我们申办职工医疗保险,为我们晚年的生活提供基本的保障。
拖欠银行贷款数年已无偿还能力,有什么方法要回产权证。
没有产权证申办不了职工医疗保险。
关于申办职工医疗保险
答案:2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8 11:44
- 提问者网友:不要迷恋哥
- 2021-02-17 16:21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独钓一江月
- 2021-02-17 16:37
申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办事指南
申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申请表》、《月报表》、《名册表》,有常住异地职工和异地定居退休人员的应加填《常住异地职工和异地定居退休人员花名册》;
《医疗保险手册》。
机关事业单位提供上级批准单位成立文件复印件;企业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变动登记卡)、《汕头市社会保险费综合申报表》、《汕头市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变动申报表》的复印件。
办理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单位提供编委办有关单位人员编制批复文件的复印件和能证明参保人为国家公务员身份的公务员过渡审批表或工资审批表相关依据复印件。
办理职工医保增员登记
属新参保人员应填《月报表》、《名册表》、《医疗保险手册》;
属已参保工作调动人员填《月报表》、《名册表》。
新参保人员提供参加养老保险相关手续(机关事业单位提供人事部门或单位录用或聘用通知书,企业单位提供《汕头市社会保险费综合申报表》、《汕头市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变动申报表》的复印件。
职工工作调动提供通知书或行政介绍信复印件(属外资、私营企业的提供参加养老保险的表、册)和《医疗保险手册》、医保IC卡。
属国家公务员的还应提供能证明国家公务员身份的相关依据或工资审批表的复印件。
办理职工医保减员登记
《月报表》、《减员表》,减员职工属调往外地(含外来工回原籍)、出国(境)定居、升学或死亡的单位还应填《医疗保险个人帐户额终结申请表》。
职工《医疗保险手册》、医疗IC卡和以下相关资料:
工作调动的提供《汕头市社会保险费综合申报表》、《汕头市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变动申报表》、职工工作调动函(调动通知书或行政介绍信)复印件;出国(境)定居的提供出国护照复印件;升学的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辞职的提供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复印件)或本人辞职报告及单位批准证明;终止、解除合同的提供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复印件;外来工回原籍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及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
死亡的提供死亡火化证明的复印件;属开除、除名的提供单位处理决定文书的复印件。
注:领取《医疗保险个人帐户额终结申请表》时,凭《减员呈报表》处理。
办理职工在职转退休的变更登记
《月报表》、《信息变更申请表》(一式二份)
职工《医疗保险手册》、医疗IC卡和以下相关资料:
属干部的提供《退休证》或《干部退休审批表》的复印件;属工人的提供《养老保险待遇审批表》或《办理退休职工减员通知单》的复印件。
申办项目
填报业务表格
须提供相关资料
申办医保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和帐号、纳税编码、职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月缴费工资等)变更登记
《信息变更申报表》(一式三份)。
变更单位名称的提供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
变更职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的提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和《医疗保险手册》、医保IC卡;
变更月缴费工资的提供职工工资表复印件。(每年度变更一次,在每年6月1日至15日申报)
申办本地转常住异地或常住异地转本地变更登记
《信息变更申报表》(一式二份)、《常住异地职工和异地定居退休人员花名册》。
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和《医疗保险手册》、医保IC卡(每年变更一次,在12月份申办)。
申办常住异地职工和异地定居(国外、港、澳台除外)退休人员的个人医疗帐户结算拨付
《常住异地职工和异地定居退休人员个人帐户结算表》(一式三份);
(每年1月1日至10日和7月1日至10申报)。
《常住异地职工的异地定居退休人员花名册》复印件。
办理《医疗保险手册》和医保IC卡的挂失登记
《医疗保险手册》挂失的填《补办医疗保险证件申请表》;
医保IC卡挂失的填《牡丹社保卡医保个人帐户挂失申请书》。
《医疗保险手册》挂失的提供本人丢失的书面报告及所在单位加具意见;
医保IC卡挂失的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同时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
改组转制、破产、撤销企业申办离退休职工一次性预缴医疗保险费
单位申请离、退休职工一次性预缴医保费的报告;
《退休职工预缴一次医保费明细表》;
《申请表》、《月报表》、《名册表》;
有异地定居退休人员的应加填《常住异地职工和异地定居退休人员花名册》;
《医疗保险手册》。
市政府或上一级政府及部门批准单位改组转制、破产、撤销、解散的文件复印件;
单位到地税局缴费后应提供《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
申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申请表》、《月报表》、《名册表》,有常住异地职工和异地定居退休人员的应加填《常住异地职工和异地定居退休人员花名册》;
《医疗保险手册》。
机关事业单位提供上级批准单位成立文件复印件;企业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变动登记卡)、《汕头市社会保险费综合申报表》、《汕头市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变动申报表》的复印件。
办理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单位提供编委办有关单位人员编制批复文件的复印件和能证明参保人为国家公务员身份的公务员过渡审批表或工资审批表相关依据复印件。
办理职工医保增员登记
属新参保人员应填《月报表》、《名册表》、《医疗保险手册》;
属已参保工作调动人员填《月报表》、《名册表》。
新参保人员提供参加养老保险相关手续(机关事业单位提供人事部门或单位录用或聘用通知书,企业单位提供《汕头市社会保险费综合申报表》、《汕头市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变动申报表》的复印件。
职工工作调动提供通知书或行政介绍信复印件(属外资、私营企业的提供参加养老保险的表、册)和《医疗保险手册》、医保IC卡。
属国家公务员的还应提供能证明国家公务员身份的相关依据或工资审批表的复印件。
办理职工医保减员登记
《月报表》、《减员表》,减员职工属调往外地(含外来工回原籍)、出国(境)定居、升学或死亡的单位还应填《医疗保险个人帐户额终结申请表》。
职工《医疗保险手册》、医疗IC卡和以下相关资料:
工作调动的提供《汕头市社会保险费综合申报表》、《汕头市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变动申报表》、职工工作调动函(调动通知书或行政介绍信)复印件;出国(境)定居的提供出国护照复印件;升学的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辞职的提供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复印件)或本人辞职报告及单位批准证明;终止、解除合同的提供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复印件;外来工回原籍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及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
死亡的提供死亡火化证明的复印件;属开除、除名的提供单位处理决定文书的复印件。
注:领取《医疗保险个人帐户额终结申请表》时,凭《减员呈报表》处理。
办理职工在职转退休的变更登记
《月报表》、《信息变更申请表》(一式二份)
职工《医疗保险手册》、医疗IC卡和以下相关资料:
属干部的提供《退休证》或《干部退休审批表》的复印件;属工人的提供《养老保险待遇审批表》或《办理退休职工减员通知单》的复印件。
申办项目
填报业务表格
须提供相关资料
申办医保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和帐号、纳税编码、职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月缴费工资等)变更登记
《信息变更申报表》(一式三份)。
变更单位名称的提供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
变更职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的提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和《医疗保险手册》、医保IC卡;
变更月缴费工资的提供职工工资表复印件。(每年度变更一次,在每年6月1日至15日申报)
申办本地转常住异地或常住异地转本地变更登记
《信息变更申报表》(一式二份)、《常住异地职工和异地定居退休人员花名册》。
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和《医疗保险手册》、医保IC卡(每年变更一次,在12月份申办)。
申办常住异地职工和异地定居(国外、港、澳台除外)退休人员的个人医疗帐户结算拨付
《常住异地职工和异地定居退休人员个人帐户结算表》(一式三份);
(每年1月1日至10日和7月1日至10申报)。
《常住异地职工的异地定居退休人员花名册》复印件。
办理《医疗保险手册》和医保IC卡的挂失登记
《医疗保险手册》挂失的填《补办医疗保险证件申请表》;
医保IC卡挂失的填《牡丹社保卡医保个人帐户挂失申请书》。
《医疗保险手册》挂失的提供本人丢失的书面报告及所在单位加具意见;
医保IC卡挂失的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同时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
改组转制、破产、撤销企业申办离退休职工一次性预缴医疗保险费
单位申请离、退休职工一次性预缴医保费的报告;
《退休职工预缴一次医保费明细表》;
《申请表》、《月报表》、《名册表》;
有异地定居退休人员的应加填《常住异地职工和异地定居退休人员花名册》;
《医疗保险手册》。
市政府或上一级政府及部门批准单位改组转制、破产、撤销、解散的文件复印件;
单位到地税局缴费后应提供《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时间的尘埃
- 2021-02-17 17:31
保险法里面明确要求先列出来,然后就是工商税务那一套也是要的,你先琢磨一下。
第七十条 保险公司应当采取下列组织形式:
(一)股份有限公司;
(二)国有独资公司。
第七十一条 设立保险公司,必须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第七十二条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本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查设立申请时,应当考虑保险业的发展和公平竞争的需要。
第七十三条 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
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保险公司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调整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是,不得低于第一款规定的限额。
第七十四条 申请设立保险公司,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设立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保险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等;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七十五条 设立保险公司的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后,申请人应当依照本法和公司法的规定进行保险公司的筹建。具备本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设立条件的,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交正式申请表和下列有关文件、资料:
(一)保险公司的章程;
(二)股东名册及其股份或者出资人及其出资额;
(三)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资信证明和有关资料;
(四)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五)拟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和资格证明;
(六)经营方针和计划;
(七)营业场所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的资料;
(八)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信息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