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罚款五十元没交,二年时间过去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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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11-29 07:14
- 提问者网友:箛茗
- 2021-11-28 17:26
驾驶证罚款五十元没交,二年时间过去了怎么办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撞了怀
- 2021-11-28 17:37
一、交警当场执法,驾驶人应自收到处罚单起的十五日内到交通管理部门处理违章,缴纳罚款。如果没有及时进行处理的话就会产生滞纳金,从第十五天开始每天就会产生百分之三的滞纳金,一直到车主将违章罚款缴纳为止,但是也有一个规定就是滞纳金是不可以比罚款金额高的。
二、如果为非现场执法,没有固定时限,但是一个记分周期结束仍然没有处理的,记分会计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法条规定: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给予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应当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违法行为人申请不将暂扣的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应当准许,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第五十四条 对违法行为人决定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违法行为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缴罚款。
二、如果为非现场执法,没有固定时限,但是一个记分周期结束仍然没有处理的,记分会计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法条规定: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给予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应当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违法行为人申请不将暂扣的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应当准许,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第五十四条 对违法行为人决定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违法行为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缴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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