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组在探究“馒头在口腔中的变化”时,进行了以下三组处理:①将馒头碎屑与唾液放入1号试管中充分搅拌;②将馒头碎屑与清水放入2号试管中充分搅拌;③将馒头块与唾液放入3号试管中不搅拌。请问:
(1)以“牙齿的咀嚼、舌的搅拌”为变量时,其对照组为第___组。
(2)以“唾液”为变量时,其对照、实验组分别为第_ _组和___组。
(3)若将3支试管都放入37度左右温水中,5至10分钟后取出,__号试管中的物质遇碘后不变蓝。由此你可以推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某小组在探究“馒头在口腔中的变化”时,进行了以下三组处理:①将馒头碎屑与唾液放入1号试管中充分搅拌;②将馒头碎屑与清水放入2号试管中充分搅拌;③将馒头块与唾液放入3号试管中不搅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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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18 22:22
- 提问者网友:兔牙战士
- 2021-02-18 07:22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蕴藏春秋
- 2021-02-18 07:32
(答案→) 解析:(1)加入馒头碎屑,相当于牙齿将食物切断、磨碎;将馒头碎屑与唾液混合,相当于舌的搅拌作用;1号中加的是馒头碎屑和唾液,且搅拌;3号加入的是馒头块和唾液,不搅拌;二者的变量就是“牙齿的咀嚼、舌的搅拌”.①③一组对照实验,目的是探究牙齿的咀嚼、舌的搅拌对淀粉的消化作用;其对照组为第③组.(2)①②一组对照实验,实验变量是唾液,目的是探究唾液对淀粉的消化作用;实验组为②,对照组为①.(3)在37度左右的条件下,唾液淀粉酶的活性最高;5~10分钟后,1号试管的淀粉被淀粉酶转化成麦芽糖,加入碘液不变蓝;②号试管中由于没有淀粉酶,淀粉不发生变化,加入碘液后变蓝;3号试管中的淀粉酶只能消化一部分淀粉,加碘液后,也会变蓝.由此你可以推断1号试管中淀粉在唾液淀粉酶的作用下被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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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長槍戰八方
- 2021-02-18 08:34
我好好复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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